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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643A/2023-0001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马武镇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马武府发〔2023〕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字 号:

各村(居)、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2023年1月19日镇班子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武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武府发〔2022〕33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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