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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748708351/2021-000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南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镇级河长、警长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南沱委发〔2021〕161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镇级河长、警长的通知
字 号: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镇级河长、警长进行调整(调整名单见附件)。请各河长、警长按照《涪陵区南沱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涪南委发〔2017〕32号)要求,切实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

附件:南沱镇镇级河长、警长名单


共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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