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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30668998/2022-0009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青羊镇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资源化利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青羊府发〔2022〕7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资源化利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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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部门:

《青羊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羊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建设美丽清洁乡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全镇生活垃圾治理统一纳入垃圾分类体系(附件1)当中,全镇全面推进涉农的11个村(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于2022年内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4个。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引导分类投放

   1.加强人员指导。各村(社区)至少设置一名垃圾分类监督员、指导员(督导员),熟练掌握垃圾分类相关知识,谋划指导本村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2.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通过五长制方式确定由店长、楼长、巷长、街长、路长担任居民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企业单位、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明确责任内容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确保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分类责任明确、要求清晰、管理到位。

   3.开展集中宣传。村建中心每月根据区城管局《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计划表》等文件要求,持续集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加强对《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垃圾处置费的征收进行广泛宣传,安排发动各村(居)积极参与;同时,利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和院坝会,张贴宣布标语、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知识宣传,组织垃圾分类文宣讲队进村入社开展互动。

   4.深入教育实践。宣传正确分类标识,根据政策、文件等要求,及时更新宣传资料。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包括志愿服务活动、培训会议、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引导村居民在家里做好日常分类,及时将图片、信息报送至村建中心李欣处,并在宣传栏张贴公布。同时,各村(居)村规民约里应有倡导垃圾分类内容,并在评选清洁户、最美庭院等模范先进时,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选条件。

   (二)规范使用收集设施

   1.完善责任公示牌并建立监督制度。重点在村(社区)、企业、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等垃圾前端投放、收集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牌内容包括:保洁、桶边值守、垃圾收运人员或企业(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运企业),指导员、监督员、社区和镇管理责任人等的名单、责任范围、联系电话、监管要求、投诉渠道及其他相关信息。

   2.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在便民服务中心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种收集设施;在公共场所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2种收集设施;在集中收集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3种收集设施,各村居根据实际产生垃圾量确定,宜至少设置1处四类投放点。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3.保持投放点干净整洁。在规定地点规范设置每组分类垃圾桶,张贴正确分类标识;保持垃圾桶及周边干净,垃圾桶加盖、完好、不溢出、摆放整齐,不定期清洗垃圾收运设施;引导周围群众规范使用公共收集设施,实施垃圾分类投放。

   4.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行动。组织分管领导、政府职工、各村居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活动,发现有垃圾混投、垃圾桶破损情况出现,活动人员立马对混投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决定继续加大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并对破损垃圾桶进行更换。

   (三)开展标准收运流程

专人定时有序开展垃圾收运,根据不同收集点垃圾量及时收运分类垃圾,公路沿线等重点部位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在收运过程中,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装车,注意避免垃圾混装、掉落,规范使用垃圾桶、收集设施;收运车保持外表整洁,收运人员着装规范。建立辖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制度,明确清扫保洁区域和作业要求。

   (四)加强经费保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资金纳入镇财政预算,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按照每个村一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建中心,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垃圾分类工作由本村(居)书记抓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细落实。

   (二)切实执行,严格督导考核

   1.日常巡查检查。由村建中心牵头,在平时不定时检查各村(居)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季度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另设督导考核小组,由副镇长周小波任组长。考核组每季度择期集中对辖区内11个村(居)开展统一督导考核、打分排名,对考核结果全镇通报。季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村)居年终目标考核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附后(附件2)。

   (三)全面铺开,深入教育实践

要发挥村(居)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发挥村委会自治作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治理模式,发动群众、依靠村民,养成自觉爱护环境、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的良好习惯。


附件:1.垃圾分类体系术语解释

      2.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评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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