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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6202892Y/2023-0002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珍溪镇
  • 成文日期
  • 2012-09-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珍溪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珍溪府发〔2012〕39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珍溪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 号:

中峰村、东桥村、渠溪村、大兴村、坪水村、新湾村村民委员会,镇属(辖)各相关部门:

现将《珍溪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暂行)办法》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201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珍溪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暂行)办法

为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农民新村建设成果,全面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农民新村管理长效运行,推进统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按照“适当集中、区域共享”原则,实行“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方式,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全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洁净、和谐、宜居的农村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按照“试点示范,逐步铺开,基础先行,不断完善”的思路,重点抓好农民新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所在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带动其他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二)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政府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和政策扶持力度,监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三)科学合理,资源利用

在注重对农村垃圾清扫、清运、处理的同时也要注重资源再利用,对可回田回土、堆肥利用的垃圾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

三、工作目标

2012年重点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村和农民新村建设村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陆续扩大到其他村,通过加强对农民新村建设村(居)、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村垃圾收运设施的运行管理、保洁管护,确保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10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治理镇村结合部生活垃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当地群众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乡村道路沿线的生活垃圾进行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二)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或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形成全面覆盖镇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三)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

   (四)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制订完善村规民约,生活垃圾收集投放转运的规章制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卫生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村组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农户进行奖惩,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定保洁员管理制度,统一配备服装、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统一上岗时间;建立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的逐级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五)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方式,全部运往就近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村(居)的生活垃圾处理实行联户填埋的模式集中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中农业废弃物较多,垃圾收运应尽量避免收集农业废弃物,以减少运输和处置的工作量。对于农村废弃物及有机物可采用堆肥或沼气发酵的处理方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抓协调,抓督查,抓考核。由镇长秦学任组长,副镇长鞠德政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办、农服中心、建环所、涉及农民新村建设、村庄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村(居)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环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涉及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抓。

   (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

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农村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实施农村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从理解垃圾处理转变到自觉维护生活环境品质,提升卫生荣辱意识。开展文明户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增强卫生意识、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落后的生活习俗。

   (三)抓好结合,统筹推进

把垃圾处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垃圾收集的布点、选址、规格标准与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沼气建设等统筹考虑,科学衔接,有机结合。

   (四)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镇政府补助一点、村民自筹一点、向上争取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资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采用有偿服务,结合农民新村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由村(居)委会以户为单位统一收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费。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

   (五)建章立制,长效运行

一是落实保洁人员,清扫农民新村小区内、村内公共场所卫生,清理本村垃圾,村委会根据工作业绩给予补助。二是建立村干部包片、包户责任制,每月组织村民对村庄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治理。三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树立环保意识,逐步形成村庄人人讲卫生、人人管卫生的良好风气。

   (六)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居)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工作采取现场督导、实地查看等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单项考核。对执行不力的村(居)和个人进行曝光和问责,对好的经验进行推广应用。对督查过程中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的予以批评,确保各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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