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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6202892Y/2023-0003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珍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珍溪府发〔2020〕17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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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如期完成我区长江流域禁捕目标任务,按照市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及灵区长9月24日巡查督查禁捕退捕工作时要求,现就我镇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正视问题

长江禁渔这项工作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不是一时一会的阶段性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政治任务。

前阶段,我镇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组织有序、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今年接受了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四次督查、检查、暗访,总体上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严格对标对表,按照最近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督查内容清单”和“逐项梳理,查漏补缺”等工作要求,我镇禁捕退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退捕渔民的后续保障方面。转产安置、社会保障还有差距,处于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还有29人处于就业准备中、占比16.1%,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还有21人、占比11.6%。二是打击非法捕捞方面。各村(居)还存在违反“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等垂钓管理规定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三是长效机制建立方面。“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还不够彻底,既存在安全隐患,也是非法捕捞的长期隐患;禁捕退捕的长效机制、工作专班运行、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短板。

二、压实责任,持续加力

全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涪陵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120号)所转发的5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村(居)属地责任、镇辖部门属事责任。各村(居)、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排部署、抓检查落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财政办、人力社保所、执法大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长江流域禁捕相关工作。

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禁捕工作目标,理清职责任务,持续加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要积极稳妥做好退捕渔民的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社保所牵头,相关部门和各涉(渔民)村(居)配合,全面排查清理渔民退捕上岸后的安置保障情况,落实精准建档立卡。各涉(渔民)村(居)要加快引导、督促落实退捕渔民社保,要明确告诉退捕渔民他们得到的补偿费其中就包括社保补助费,要动员老百姓购买社会保障,要教育宣传引导老百姓,为长远计、为养老计,要用一部分补偿的钱买社会保障。要确保100%退捕渔民参加社保和医保。要坚决防止因退捕导致渔民返贫致贫。二是要积极稳妥做好退捕渔民的转产就业工作。社保所和各涉(渔民)村(居)要随时跟踪掌握渔民退捕上岸后的就业情况。要像抓扶贫那样抓好退捕渔民的转产就业。要多措并举拓宽渔民就业增收渠道,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要牵头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招聘,帮助退捕渔民就地就业,退捕渔民有劳动力的不能出现零就业家庭。三是要持续保持打非禁捕的高压态势。派出所和农业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组织常态化的护渔“清网行动”,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捕捞网具;要按照“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的要求,严厉打击“电、毒、炸、钓、地笼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强化“两法衔接”,严惩涉渔刑事犯罪行为。四是要持续强化野生鱼消费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所牵头,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和所涉村(居),要合力打击非法捕捞“利益链条”,专项整治水产品批发市场和涉渔餐馆,督促取消“长江鱼”“乌江鱼”“野生鱼”等虚假广告、招牌,倡导市民自觉培养不吃野生鱼的良好习惯。五是要全面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三无”船舶既存在水上安全隐患,也是整治非法捕捞的一个难点。由执法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涉(船)村(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清理“三无”船舶,组织实施彻底整治取缔。“三无”船舶一旦用于非法捕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和执法大队将予以坚决打击。六是要持续推进违规垂钓整治行动。根据区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公安局都印发了《集中整治长江流域禁渔区违规垂钓专项行动方案》,农服中心牵头,各村(居)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措施,广泛宣传钓具、钓法、钓饵的相关规定,全面整治违规垂钓,制止“一人多竿”行为,没收“一人多竿”钓具,引导钓鱼爱好者自觉遵守“只允许一人使用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买卖交易休闲垂钓渔获物”等相关规定,自觉放生误钓幼鱼和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三、完善机制,严格考核

一是要完善我镇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长期协调机制;二是要完善禁捕退捕4个工作小组和执法大队“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的日常运行机制,保持专班专人运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充分发挥禁捕工作的组织协调优势,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打击行动;四是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为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长江禁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镇政府决定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确保退捕渔民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确保禁渔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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