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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6202892Y/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珍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珍溪府发〔2021〕2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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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辖)有关部门,各工贸企业:

现将《2021年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镇工贸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切实贯彻落实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7号)和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涪安办发〔2021〕14号)文件要求,制特定2021年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指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抓“三基”建设、基本面改善、主体责任、严格执法、专项整治、社会治理,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打通预防治理根本出路,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事故控制。全镇工贸行业以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防止社会影响较大事故为基本目标,坚决遏制发生亡人事故。

   (二)三年行动。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实施“五个一批”专项整治。

   (三)标准化创建。严格重点企业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二合一”;2021年全镇规上工业企业标准化达标率6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抓“三基”建设,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1.强化监管部门责任链条。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强化应急部门综合监管和各行业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以部门联席会议等形式,开展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研判和评估,开展“两重大一突出”问题整治,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明晰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促进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2.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根据辖区内企业类型、大小、数量、风险等因素,按照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相适的原则,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力量。镇应急办落实2名专职监管人员。在相关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充。

   (二)抓基本面改善,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深化城乡接合部三年行动。从根本性问题和根本性措施着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以联合执法、定期督导、通报约谈、考核奖惩等方式,对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实施“五个一批”专项整治。

4.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依据《安全生产法》《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法规标准规定,配合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烧结砖瓦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涉及相关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和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淘汰退出。

   (三)抓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5.遵循“三个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坚持长期抓标准化,构建以双重预防控制机制为核心的企业PDCA安全管理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科学编制岗位安全职责清单,严格执行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坚持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技术改造和特殊作业等环节,要突出总工程师安全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

6.压实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自律责任。要坚持在工贸行业领域全面深化企业一线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将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与“日周月”制度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减少企业一线安全事故。

7.完善机构人员做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据有关规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指导市属国有企业、金属冶炼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超过300人的工业企业设置安全总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8.提高应急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构建完善“智慧应急”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工贸行业企业、部门信息系统集成融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大力推广“互联网+安全技术服务”,在工贸行业领域加快安全监督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四)抓严格执法,形成“重典治乱”态势

9.开展执法攻坚行动。科学编制工贸应急监管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推广运用“互联网+执法”信息化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示范”、“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闭环管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纳入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等突出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10.严格监管执法与标准化评审“二合一”。在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重点企业严格执行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二合一”。推行《工贸行业分级分类推进标准化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管理办法》,对标准化达标企业在政府采购、质量评价、招标投标、评优评先、保险费率、执法频次、专家服务、安责险等方面给予激励。

   (五)抓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11.开展三类重点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应急部要求,对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定期调度,扎实做好粉尘涉爆6项、铝加工(深井铸造)7项、钢铁企业8项,以及三类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执法事项“销号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限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推进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约谈。

12.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整治。对工贸企业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重点在平面布置、防火防爆、泄压泄爆、监测监控、事故排风(放)、储存管理、规范作业、应急处置、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坚决防控影响恶劣的危险化学品燃爆毒事故。

   (六)抓社会治理,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13.提高宣传培训质量。利用典型事故警示片、安全生产科教片等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现场观摩、交叉检查、执法评比等方式,对安全监管人员等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业务能力。以警示约谈、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重大隐患整治销号、先进单位交流,增强安全监管精准度。

14.推进安全责任保险。对纳入《金属冶炼目录》(2015年版)的金属冶炼单位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发挥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和事后保障功能,提高事故风险防控能力。2021年,处于正常生产的金属冶炼企业投保率达100%。指导督促保险机构提取事故预防费用,支持相关机构实施预防服务,通过提供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示范教学等方式参与企业安全管理。

15.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1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社会影响大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形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抄告有关部门并在“信用重庆”网站予以公布。

16.发挥群众举报监督作用。以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热线为载体,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严格举报保密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独特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队伍、完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对照查摆“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目标管理。根据区级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工作作风。按照“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培育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务实精准的工作作风,培育工贸安全监管专业化的“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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