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辖)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压紧压实珍溪镇各村(社区)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好全镇的山林资源。由于人员工作调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辖区森林调整后的镇级林长制工作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镇级林长联系村(社区)林长制工作安排表
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