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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0333/2021-00091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发〔2021〕4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1-11-08 来源:涪陵区人民政府
字 号: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依据《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编制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涪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撑保障,是未来五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十四五”时期,处于机遇和挑战都有新发展新变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奋勇前进。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涪陵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也是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顺势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坚持民生为本和人才优先的总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充分和高质量就业,稳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人才人事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全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扎实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搭建六大服务平台,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十三五”时期,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均在年度控制目标以内;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招聘会824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68.04万个(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7.9万人次;培育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家,区级创业孵化基地3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亿多元;有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每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开展技能培训3.58万人,协助区内重点企业招工2.3万人次,为重点企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保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不断完善基金监管,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9.6万人、12.7万人、23.9万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为全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免社会保险费38.73亿元。

——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积极推进“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基层人才成长计划,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采取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优化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服务和激励机制;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稳步推进专家服务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984人,引进硕士及以上急需高层次人才276人,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4万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4︰33︰53,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7万人。

——人事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公务员改革制度,健全考核奖励制度和录用制度,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聘用合同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按市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序发放、依规发放,宏观引导和微观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进一步体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十三五”期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31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人。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固。坚持预防与治理双向发力,加强风险排查,完善处置机制;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落实仲裁员分片区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制度,全面启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系统;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十三五”期间,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1.5%,成功创建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AAA”级企业18家;基层调解组织达77个,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580件,结案率达96.2%;立案查处举报投诉案件568件,到期结案率达100%, 成功创建为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区。

——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实现了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城乡统筹覆盖全员,全渝通办辐射全域,健全了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四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了社保卡三级服务网点,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线上办理,为群众提供了便捷智能优质服务;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十三五”期间,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85%以上,建成市级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区3个,社保卡实现全覆盖,发放率和持有率达100%。

——人社扶贫成效显著。充分发挥人社系统优势,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年均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超过2万人,实现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应出尽出;建成15个扶贫车间,实现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就业增加收入成为贫困劳动力脱贫的重要支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参保缴费率、领待率和代缴率三个100%,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尽代的工作目标;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7人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技工院校免费接受建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技工教育575人,落实各类减免补助资金410.51万元。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交汇叠加,尤其是党中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为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新一轮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纵深推进,全区发展空间布局调整优化,将使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十四五”时期迎来新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诸多新挑战。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青年就业压力不容忽视,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客观环境尚未有效改善,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发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短缺;产业转型升级、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给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

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开创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完善、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市委、市政府赋予涪陵的“三个重要、一个支点”定位,坚定不移走“科创+”“绿色+”发展路子,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加合理更加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均等更加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

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发展导向、推动改革。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深刻把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统筹人力社保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补齐民生短板。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查找服务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和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发展条件和承载能力,提出“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为:

着力构建与时代同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就业局势进一步稳定。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重点群体就业有保障,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更加开放有序,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十四五”期末,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万人。

——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更加灵活,专业技术人才体制机制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才效能更好发挥。“十四五”期末,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1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突破6.3万人。

——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十四五”期末,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超过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超过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超过97%。

——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上下联动、内部一体、外部协调、过程可控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智慧服务能力和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社保卡应用广泛普及,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优质。

三五年远景目标为:

展望 2035 年,随着我区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基本实现,劳动者技能素养普遍提升,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人才强区基本建成,人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第二章 重点任务

在“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稳中求进,真抓实干,精准发力,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实现本规划主要目标。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壮大新动能,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进一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提高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强化“人社+教育+其他区级部门+学校+街镇”五方联动机制,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拓展就业空间。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健康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和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提高就业吸纳能力。深化“互联网+”“智能+”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网络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网红经济、夜间经济等新经济业态,强化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

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星创空间等创业平台建设,构建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健全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体系,加大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扶持力度,优化返乡入乡创业环境,建设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园区。组织各级各类创业推进活动,培育构建良好的创业生态系统。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扎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积极打造大学生基层就业示范项目。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管理技术,基本实现农民工科学合理流动。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持续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素质和技能提升行动,助推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积极拓展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群体就业渠道,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和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评价机制,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针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落实专项培训计划,加大新职业培训力度;实施“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强化市场需求导向,结合全区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职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发展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不断扩展培训平台;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提升培训供给能力,推动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向企业职工倾斜,提高企业职工培训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占比;加强职业培训监管,严格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线上、线下培训的监管,确保培训资金安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鼓励技工学校以促进就业、适应产业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深化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吻合度。加大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树立涪陵区技能竞赛品牌。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有序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评价工作交给企业、学校和社会组织执行,更好的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平稳实现角色转换。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劳务派遣和劳务用工,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开拓新业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对接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

——提高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区级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打造就业创业服务品牌,充分利用“智能就业”信息化平台,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全方位服务供给模式。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就业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的合作。

第二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全区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持续完善参保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实现新老待遇计发的平稳过渡。全面落实国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应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落实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制度和病残津贴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政策。落实职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

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构建更加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体系,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受益面,提升失业保险覆盖率,探索失业保险稳岗新模式,推动失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便民化建设,完善网上经办失业保险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岗位、促就业”的作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范围,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落实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办法,有力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加强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作。多途径强化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

——持续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充分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推进信息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持续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不断推进精准扩面,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进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保。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建筑业、公路、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参保工作。

——落实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机制

按照统一部署,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过渡办法,实现平稳过渡。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加大对困难家庭、双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等重点领金群体的生活保障力度。落实工伤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工作,实施医疗费预警机制,为工伤职工就医治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管

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优化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和基金监督机制。实施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和内控检查。创新完善监督方法手段,加大信息技术在基金监管领域运用,持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加强工伤协议服务机构监管,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执行工伤保险服务监督经办规程。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侵占、欺诈基金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执行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将侵占、欺诈社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纳入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做好职业年金基金匹配、归集管理,及时上划至全市职业年金归集户。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推动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夯实完善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基础,逐步拓展“不见面”服务范围,梳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整合经办规程,简化办事流程,按照统一的业务经办操作指南开展经办服务,实现社保业务“一窗综办、全渝通办、优先网办”,方便群众办事。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社保数据分析能力,推动网上服务、自助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互补联动发展,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利用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分析机制和精算分析机制,分析风险、强化监督、优化服务。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常态化移交。以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与平台应接尽接,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纵向延伸,横向拓展,推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对接全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平台,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推广电子化转移业务模式,畅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渠道。利用集中共享的社会保险档案数据资源库,推进电子档案在社保经办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建立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第三节 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持续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完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构建更加灵活的人才发展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继续实施人才兴区战略,完善“塔尖”“塔基”人才政策体系,打造涪陵“人才蓄水池”。纵深实施拔尖人才“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实施“高精尖缺”重点人才引进工程。落实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在项目扶持、财政支持、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引才机制,切实调动用人单位、中介机构及个人的引才积极性,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大力实施“人才飞地”模式。遵循法律法规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人才表彰奖励工作,探索建立我区表彰奖励制度,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的待遇,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完善人才保障服务改革。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不断适应网上申报、同行评价等人才评价方式的转变,落实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落实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的评价方式。进一步落实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支持措施,不断培育壮大支撑涪陵区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柔性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一批服务涪陵区产业发展的青年人才。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国家“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落实“技能中国”行动,推进工匠精神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加大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宣传引导。实施工匠培育计划,大力培养智能人才、技能人才,提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相关规定,推动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互融互通。实施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实施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措施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实施符合事业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引进机制,加强人事考试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落实重庆市统一的人事考试规范流程,提升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效能、技术水平,强化考试安全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人事考试安全风险。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机制,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和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健全调查处理机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持续改进完善人事综合管理服务。

——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落实重庆英才“渝快办”服务事项,建立健全全区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打造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实施人才服务综合柜员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公共服务。加大基层人才服务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基层开展人才服务工作的人员、场地、经费保障。推进人才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更好发挥人才效能

构建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创新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支撑涪陵制造、涪陵创造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健全完善激励各类人才在涪陵创新创业支持举措。围绕我区支柱产业、新兴重点产业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人才,制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人才需求清单,进一步完善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实施产业人才攻坚专项行动,提高人才队伍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匹配度,进一步发挥人才效能。推广“创新人才+创新项目”引才方式,以创新项目培养积聚人才。

第四节 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和调控工作,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执行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益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

——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与改革措施

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政策的倾斜力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福利政策。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实现薪酬分级管理、权责统一。推进“渝薪芯”工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薪酬项目全覆盖和事业单位全覆盖,形成工资数据一体化集成。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拓宽就业渠道,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稳定工资性收入预期。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着力提高技能型人才、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促进低收入群体劳动致富,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第五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大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力度,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加强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政府调整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和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三方四家”成员单位在全区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调处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劳动力市场多元化形势,以平台企业、平台服务公司为重点,落实新业态劳动用工政策,实施电子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制度,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劳务派遣制度,强化监管作用,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质效。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探索新形势下区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和方法,扩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防范我区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劳动关系重大舆情监测和处置。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预防、做实调解、细化仲裁、强化服务,持续做好调解仲裁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基础,健全调解制度,实施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巡回仲裁、驻点调解、庭审观摩活动,发放仲裁建议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和横向部门协同处理机制。深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健全仲裁与诉讼在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程序衔接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大调解员、仲裁员素质能力培训力度,拓宽调解员、兼职仲裁员来源渠道。深入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持续优化仲裁调解办案信息化系统。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配合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劳动保障监察移动执法、书面审查和主动巡查辅助系统、执法办案系统和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系统,提高监察执法效能。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

第六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推进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智慧人社、社保卡“一卡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加强人力社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办事专栏,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简单办”“跨省办”“满意办”五办服务。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推进高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和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选树人社服务先进典型,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持续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及时受理反映问题,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

——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关键,促进行政行为的进一步规范、管理效能的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动态调整机制,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探索建立我区人力社保系统服务标准,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加强标准体系宣传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

——推进智慧人社建设

实施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人社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社保业务流程再造、服务重塑和信息系统一体化整合,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实现人社领域“全业务上网”。做好与其他统建系统、政务平台的对接工作,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共享交换平台,强化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内部业务协同,实现“全数据共享”。探索以大数据技术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5G、AR、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视频办事服务、电子劳动合同等方面应用。完善信息系统、运行网络等运维安全保障制度,加强人社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推进基础设施、软硬件、终端设备国产化。

——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建设

推进第三代社保卡自然过渡换发,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实现实体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的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打造人社业务用卡场景体验。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缴费和待遇领取、就医结算、信息记录、自助查询、金融支付等功能,在人社领域实现“全业务用卡”。逐步实现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信用服务等其他政务民生、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智慧城市建设助力,成为市民群众身边的便民卡、贴心卡。

第七节 协同建立区域合作机制

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深化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拓展跨区域交流与合作,推进实现资源共享、要素互通、制度互联、待遇互认,促进形成人力社保事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推进川渝人社合作

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与眉山市、泸州市等人力社保局的合作,构建人力社保事业协同发展新格局。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开展协同引才活动,推进地区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加强劳务协作、就业信息共享、高校毕业生就业合作,协同推进地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合作、技能人才交流合作,协同推进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推动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进社保卡数据共享,协同推进地区社会保险异地便捷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建立两地调解仲裁合作机制,协同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对口协同发展机制

围绕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服务、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农民工保障等方面,建立与武隆及其他区县的合作机制。探索人力资源合作通道,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合作交流,提高人力资源配置能力和服务经济的效率。探索与其他区县的劳务协作,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用工信息平台。

——服务乡村振兴

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依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推动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落实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激励政策,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团基层服务活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统筹推进农村本土人才培育和各类人才下乡,实施乡村人才“虹吸”工程,新乡贤培养示范工程,建设“三农”人才服务中心,增强乡村发展对人才的向心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三章 支撑保障

“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加强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发布、报备等管理工作,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规范性文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执法监督,构建良好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环境,在监督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实施保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巩固普法成果,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

第二节 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积极组织人社系统从业人员到先进省市开展业务学习,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服务能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规范服务的行为风尚。落实干部职工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加强财政保障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配合完善财权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匹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加大对规划内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建立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本加大对人力社保事业的投入。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

进一步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夯实宣传工作平台、创新宣传工作方式,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人力社保重点政策、重点工作和重大专项活动宣传,推进宣传解读便捷化,积极打造人力社保工作品牌。健全完善舆论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社会舆论引导。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并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和规划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规划实施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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