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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0333/2022-00011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涪陵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发〔2022〕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涪陵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02-25 来源:涪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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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涪陵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全面做好涪陵区应急管理各项事业,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全力打造“重庆区域性中心城市、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成渝城市群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生态宜居的美丽城市”,实现市委、市政府赋予涪陵“三个重要、一个支点”定位,强化涪陵对重庆主城都市区的战略支撑作用和对渝东北、渝东南城镇群的辐射带动作用,成为承接、传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功能的重要战略支点等重要目标与任务的先决条件和有力保障。因此编制和实施好涪陵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是涪陵区“十四五”时期的保障性规划。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涪陵区工作实际,提出了涪陵区“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本规划是涪陵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涪陵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十三五”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成效

   (一)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一是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成立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职能顺利划转,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实现有效贯通。调整完善区安委会、区减灾委组成机构及职能,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气象灾害防御等4个指挥部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等10个专项办公室,“两委四指十办”组织指挥体系全面构建。

二是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涪陵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基本形成。

三是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党领导应急管理作用进一步发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与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等五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责任体系有效建立。

   (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指导督促企业编制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并在全市全面推广,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最后一米”有效打通,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是安全生产基本面持续改善。严格产业市场准入,强化源头治理。扎实开展危化、交通、建设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治理,率先在全市推广使用危化运输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建立普货GPS集中监控中心和水文预测预警系统,大力推行“智慧工地”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事故危害持续降低。

三是安全事故指标运行态势良好。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34.5%,死亡人数下降36.5%;较大事故减少75起,下降49%;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45%、13%、23%。

   (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工作,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建成白鹤森林公园中长期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系列应急演练活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十三五”期间,涪陵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0.103%,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为1.39。

   (四)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应急力量不断充实。建成区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保障队伍20支,组建26支乡镇街道应急救援大队和417支村(社区)应急救援中队,30余家重点企业建立了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初步形成专常兼相结合,城乡全覆盖的应急救援格局。

二是应急准备持续强化。区域性应急中心初具雏形,市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区域性生活物资储备库等已投入使用。与丰都、长寿、垫江等周边区县签订应急联动合作协议,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建立。

三是应急处置实战能力不断提高。重构了涪陵区各类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预案制定率达100%。全面加强应急演练,“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演练2650余场次。先后承办了国家页岩气勘探事故演练、全市乌江流域防洪等市级综合演练,协助重庆市完成了“长江干线水上联合搜救演习”等相关工作,应急实战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安全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常态化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群众安全素质和防灾避灾意识有效提升。拓展线上宣传阵地,在“爱涪陵APP”、涪陵手机报、《巴渝都市报》同步开设“涪州安全”知识专栏,宣传工作得分统计名列全市前茅。持续加强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十四五”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面临的挑战

1.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高层建筑、“城中村”、老旧居民小区、城镇燃气管道、油气输送管道、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给城市建设、管理、运行带来新问题、新风险,存量风险和新增风险交织叠加并日趋复杂。涪陵区作为重庆市工业大区、产业门类丰富多样,安全监管点多面广、量大线长,大量中小微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普遍较差。作为国家危化品重点监管区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2个,主要涉及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部分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老化。非煤矿山领域作业环节滑坡、坍塌以及页岩气井喷、管道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风险仍然突出;建设施工安全风险依旧偏高,一线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仍需提高;作为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成渝城市群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交运物流繁忙,同时乡村道路不断延伸,农村各类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仍然较大;大量小区消防通道不畅,老城区及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损毁失效,消防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2. 自然灾害防控压力大

涪陵区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防御工程基础薄弱,风险防控难度大。涪陵区境内的长江、乌江及小溪河、梨香溪、磨溪、渠溪河岸线长200余公里,水系发达,坡陡谷深,地质灾害易发频发,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潜在不稳定斜坡及地面塌陷等。同时境内大中小河流纵横交织,山区河流坡陡流急,洪水集聚速度快,突发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现有水库、水闸等设施滞洪、缓洪能力不足。森林火灾风险防控基础设施不足,林火阻隔网络覆盖面小,消防水池、智能监测系统建设滞后。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局地极端气象灾害事件无法及时、精准监测预警。乡镇防灾减灾能力不强,灾害监测预警、工程防御、应急装备等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现有救灾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科技投入的系统性和持续性仍需加强,现代化专业监测预警技术应用有待大力提升。多灾并发和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高温、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等风险进一步加剧,自然灾害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3. 应急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防汛抗旱、森林火灾、危化品等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物资装备长期没得到补充和更替,特别是水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物资装备缺乏,且运输极为不便,不能满足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需要。物资装备储备、调用、征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部门间应急物资重复投入和缺乏并存,储备管理与使用存在一定程度脱节。涪陵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不够完备,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行政管理与专业指挥”等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统一高效的事故灾难调度指挥机制仍需健全。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边界尚未完全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应急救援需求以高危行业为主向其他行业领域不断延伸,对处置过程的专业性、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基层应急管理机构不够完善,应急管理人才队伍薄弱,基层任务重、压力大,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4. 信息技术利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全区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行业企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依然依赖于传统手段。科技信息化的手段在安全监测预警、执法监管、指挥决策、救援实战中的运用仍然占比较低,智能化感知、监测、预警、处置系统应用水平不高,运用新科技、新技术推动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亟待加强。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各类突发事件所产生的舆情传播更加快速,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应急措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二)面临的机遇

1.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为应急管理工作指明方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战略高度,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方向和目标。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多个重要政策文件,将安全发展与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提到了重要位置,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

2. 国家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新契机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为涪陵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进一步拓展了涪陵应急事业的发展空间。涪陵区紧扣“三个重要、一个支点”战略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物资储备不断丰富,都为涪陵区提升应急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

3. 日益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应急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完善安全生产原则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2021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的犯罪行为,加大了对事故隐患责任人员的刑事处罚力度,体现了国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并将推动安全生产系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完善。

4.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应急事业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部门协作和事故灾情会商机制不断强化,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不断健全,自然灾害监测、综合预警预报、减灾救灾指挥调度和灾害救助能力不断提高,安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应急管理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强大动能。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重庆市对涪陵区“三个重要、一个支点”定位和习近平总书记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预防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应急力量体系建设,提高事故灾害救援处置能力,优化应急资源配置,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提升应急保障水平,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灾害的危害和后果,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防抗救相结合,强化源头管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应急管理领域规章制度和文件,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强事故灾害全过程精准防控,依靠科技实现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全员参与、社会共治。凝聚各方力量,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共治格局。落实好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1. 2035年远景目标

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科学完备,责任体系、指挥体系、协同机制、职能配置、制度体系成熟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精准高效,风险识别、研判、监测、预警和管控智能精细,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应急救援效能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快速高效,应急力量体系科学合理;智慧应急建设引领示范,应急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全市领先;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面构建,综合保障全方位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公众安全素养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增强。

2. 2025年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四大体系”(行政管理体系、组织指挥体系、救援力量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应急管理“五大能力”(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社会协同)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成辐射周边区县的区域性应急中心城市。

3. 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职能明晰高效。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应急管理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达标率100%。

重大灾害风险有效防控。健全重大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得到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强化提升,城乡事故灾害抵御能力明显提高。到2025年,建成地震监测预警系统,灾害性地震事件预警时效控制在10秒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90%,大江大河短期水文预报准确达95%,中小河流短期水文预报准确率达85%,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以上,暴雨过程预警准确率达92%,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

应急应对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应急应战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更加有效,对应急处置与救援的保障更加迅速可靠。到2025年,区、乡镇(街道)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成率达到100%,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到100%,全区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成率100%。全区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应急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基层管理、基础条件、基本素质“三基”建设取得新进展,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应急能力得到巩固,各应急管理部门和机构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人员素质明显提升、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

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发挥,社会共治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新增“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

4. 核心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织密应急管理工作责任网络

1.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进一步改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明确村居(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强化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按照“立足现实、细化职责、重在落实”的方针,结合单位机构改革,建立完善各单位应急管理目标责任制,确保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形成各级联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从工程质量安全专业知识、应急救援理论以及实战水平等方面入手,强化队伍的素质教育,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推进应急预案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应急救援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实战模拟,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社区应急服务站。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职能,按照重庆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统一执法,乡镇(街道)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权。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类精准化执法。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统一个体防护、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测量侦检等通用装备以及行业专用装备配备,完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的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2. 完善组织指挥体系

强化集中统一指挥。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区、乡镇(街道)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事故灾害救援管理。进一步健全区安委会、减灾委“两委”,安全生产领域10个专项办公室,以及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战时各部门统筹指挥边界职责。

强化应急协同。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建立健全住建、气象、交通和相关单位灾情报送、会商研判、预警发布、物资共享、联合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完善跨区域、跨流域应急联动协议,构建应急联动、协同指挥等工作机制,强化事故灾害信息和应急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驻区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办法,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提高指挥决策、物资保障和应急处置效能。

规范现场指挥决策。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落实重庆市《现场指挥部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涪陵区现场指挥决策实施方案》,健全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队伍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规范现场处置流程。

3.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严格追责问责制度。完善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定期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落实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党政领导干预公开通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目标考核,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居。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自然灾害风险报告奖励制度。适时出台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人文关怀、表彰奖励的相关制度,对应急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严格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营造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应急管理的舆论基础和社会氛围。

4. 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人同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要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安委会作安全生产专题述职,并通过考核、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坚持权责利相统一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应急管理责任边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明晰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压实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压实水利、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气象等部门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力及责任清单,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责任模糊地带。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督促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落实从业人员责任。紧盯一线岗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把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把一线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卡”编制和实施情况纳入企业安全工作评价标准,建立完善监督机制、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打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最后一米”。

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严厉追究事故灾害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在生产和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进行严格执法。

   (二)强化风险预防治理,增强各类事故灾害抵御能力

1. 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强化生产、城市等风险评估和风险动态管理,推进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贯穿城乡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管理全过程,实行全过程风险管理。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严禁准入。禁止在涪陵区长江、乌江等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除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的改建外,禁止在涪陵区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制定涪陵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风险普查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作用,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重点开展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以及自然灾害致灾、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开展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修订涪陵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2. 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地质、气象、洪旱、森林等领域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网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水和排水管网、桥梁和隧道等城市生命线监测。在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第三方服务的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治理。

完善事故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率达90%,中小河流预警覆盖率达85%,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到45分钟。推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公安、经信、住建、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涉灾部门制定相关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完善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统筹协调机制,健全事故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3. 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县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率达100%。强化城市交通运行保障,推进交通设施安全加固工程。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0万平方米,同步改造消防设施,实现全区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98%。完成10座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改造普通公路危旧桥隧14座,治理普通公路地质灾害10处。持续推进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建立应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系统。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系统布局防洪减灾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问题。完成7座病险水库整治。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掌握全区地震风险水平,地震灾害特点和规律,化解地震风险隐患。以威胁人员密集区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完成10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完善涪陵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完善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和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提档升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支,购置配备扑火相关装备200余套,分别新建生物阻隔带、组合阻隔带、应急通道55.9km、131.6km和174.9km。对照《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建设规范(试行)》,全区改扩建检查站49处,拟新建检查站29处。调查分析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容纳能力和规划期内人口疏散安置需求,推动应急避难场所提级扩能。

4.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消除监管盲区。完善危化品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化工园区及涉危工业园区数量、规模和定位。推动装备陈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符合布局规划的危化企业改造、搬迁、关闭及转产。加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化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三重一高)安全管理。推进白涛工业园区和临港经济区整体风险评估及C级认证。完善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配齐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人员的执法人员,完成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对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开展安全评估,整治无正规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危化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等突出问题。强化危化品违规生产、储存、成品油非法经营及非法违法小化工等重点环节、领域的“打非”工作。

矿山安全。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煤矿产业关闭退出成果,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打造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实现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非煤矿山规模化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大中型矿山比例达70%。推进非煤矿山采掘机械化,鼓励企业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机械和工艺,重点岗位、危险作业机械化率达100%。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企业重点危险岗位视频监控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总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享受更多优惠政策挂钩机制。

消防安全。实施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综合治理。制定并实施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持续改善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环境。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地下工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聚焦老旧小区、老城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电动车、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对老城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检测,大力完善老城区消防设施。针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优化落实防控措施。加强乡村、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现与全区各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信息互通。

道路运输安全。严格落实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依法淘汰隐患问题车辆,鼓励引导转型发展,逐步实现800公里以上道路班线客运退出客运市场或者转为包车客运。严格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行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加强超限超载治理,进一步落实源头依法配载、实施称重检测主体责任,从源头解决超限超载问题。实施僵尸车和变形车清零计划。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整治“百吨王”,理顺信息传递层级,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坚决清查“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到2025年,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9%。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安全监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消除结构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桥梁和结构设施安全,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安全检测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水上交通及其他交通运输安全。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船舶超载、冒雾航行、违规夹带危险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加强船舶碰撞事故防范,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开展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以及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桥梁碰撞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水上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

建设施工安全。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强化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监测。到2025年,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0个,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10%。

工贸安全。对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定期调度、“销号管理”。加强对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和人员密集企业的专项整治。持续推进船舶企业和“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坚持完善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二合一”,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开展园区外分散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

危险废物安全。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实施方案,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城市运行安全。细化明确城市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监管和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安全专项体检。围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线、城镇燃气、醇基液体燃料、成品油、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等,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台账。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排涝设施应急保障水平。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类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应对处置。依法打击城市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加强联合执法。

特种设备安全。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探索特种设备风险分级与信息化平台相结合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机制。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以“互联网+”等信息化为手段,建设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大对自我声明承诺换证企业的抽查力度。用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特种设备信息一体化平台,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发挥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运行效能,推动电梯物联网建设,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推广“物联网+维保”、推广预测性维保等,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

功能区安全。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开展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完善园区安全保障设施。完善工业园区、物流仓储中心、港口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严控改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整改后无法降低到一般风险的予以关闭退出,在白涛工业园区和临港经济区配套建设气防站。有序推进园区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建成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旅游安全。依法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专项监管部门和职责,指导市场健康发展。开展旅游安全多部门联合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安全性系统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安全突出违法行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对在线旅游等新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旅行安全提示。

油气安全。持续推动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治,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油气生产各环节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并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和研判。加强地质监测,及时对影响作业安全的周边滑坡地带进行工程治理。

九小场所安全。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应急宣传教育,提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执法,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属地乡镇(街道)为主,联合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多部门加大对“九小”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其进行考核。针对“九小”场所覆盖面广,乡镇(街道)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探索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引进专业队伍进行常态化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形成负面清单,实施有效管控。

民用燃气安全。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推进老旧住宅区、城中村、餐饮集中区、医院和学校管道天然气改造,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加强对杂散电流引发燃气管道腐蚀的防控。逐步关闭安全生产条件差、周边环境复杂的液化石油气库。加大城中村“黑煤气”查处力度。完善餐饮场所安全用气使用规范,加强对餐饮场所的用气(含瓶装气)安全隐患排查。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及一氧化碳监测报警、入户式预警通知和应急广播系统。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

5. 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洪旱灾害。强化八一桥等中型水库、龙潭镇等重点城镇、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防洪区域和薄弱环节的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重点开展全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科学划分风险区域,编制全区“风险一张图”和“防治一张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推进蔺市、石沱、镇安等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建设。加快防洪抗旱枢纽工程建设,完成2座中型水库和1座小(二)型水库建设。根据《重庆市“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试行)》要求,对除长江、乌江、大溪河以外的33条区级河流进行“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强化河道防洪管理。针对小(二)型水库等水利设施管护运行方面和农村小水电领域,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和属地乡镇、管护单位、协会组织、国家电网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地质地震灾害。全面推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避险撤离、工程治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加快推进三峡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精准治理,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提高房屋设施的抗震设防能力。

森林火灾。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区、乡镇(街道)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地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七不烧”原则。每年至少开展2次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森林火灾督导检查。加快推进森林火险预警系统、森林防火通信系统、飞机灭火水源地、航空飞机临时起降点、消防水池、防火阻隔系统等建设。全区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气象灾害。完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气象灾害响应处置机制,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全媒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依托市-区县一体化决策智慧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完善智慧决策、公众、行业(交通、旅游、电力、农业等)气象服务系统,实现本地化应用,开发面向决策指挥、风险管理、应急处突等需求的智能感知、产品个性化定制和智能推送技术的决策气象服务系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健全应急力量体系,提高事故灾害救援处置能力

1. 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明确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职能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涪陵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技能比武竞赛和跨区域机动演练。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

2. 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和布局,建成森林、防汛抗旱、地震地灾、水上、矿山、危化、工贸、隧道、通信、电力、道路运输、城市管理、卫生、环境人防等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着力打造白涛工业园区和临港经济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和应急调度机制。按标准要求落实人员配置和装备配备。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比武,优化协同调度和保障机制。加强智能无人救援、特种救援和单兵救援等装备设备配备,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和能力。

3. 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

加大军地统建力度,多措并举提高民兵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建立组织指挥和联动机制,支持民兵应急力量装备建设,资源共享,积极协调装备器材、训练场地和专业教练,实现军地应急力量共建共训。组织开展民兵应急力量联考联评和事故灾害综合应急演练。

4. 鼓励引导社会应急力量

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建立涪陵区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建立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应急实训设施向社会应急力量开放共享力度,提供集中救援训练和能力测评基础设施保障。制定《涪陵区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建立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明确因应急救援导致伤亡的抚恤政策。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增强应急应对保障,形成应急准备响应战略合力

1. 加强基地中心建设

建设重庆应急救援区域中心(涪陵)。依托应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整合现有资源,建成区域性应急中心指挥平台、区域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培训教育基地。突出救援支持、协同调度、队伍驻地、日常训练、教育培训、装备保障等功能,形成对垫江、南川、武隆等周边区域的辐射,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

建设涪陵区级应急救援区域分中心。结合涪陵区“一城三区两带”新型空间体系和新型城镇体系。按照安全生产及灾害防治需要,合理规划,在部分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区级应急救援区域分中心,突出对周边及涪陵区的应急救援支持和装备保障,全面提升基层综合应急和应急保障能力。

2.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涪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预案、相邻地区预案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依托国家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智能化应用。加强预案配套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根据重庆市及涪陵区关于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强化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涪陵区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标准,规范应急响应分级。推广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和应用。完成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以及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加强各级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编制重要保护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专项应急预案。到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修订率达到100%。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对需要公众参与的非涉密应急预案进行广泛宣传。加强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演练成果转化。与丰都、南川、垫江、长寿等毗邻区县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共同做好临界重点部位灾害应对。开展常态化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十四五”期间,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区级综合应急演练,乡镇(街道)每年组织1次以上综合应急演练、2次以上专项应急演练。

3. 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实物储备机制,健全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融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设以重庆市区域性物资储备库(涪陵)为主体,区级物资储备库为支撑,乡镇(街道)物资储备点为基础、村居(社区)储存室(间)为补充的物资储备体系。鼓励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支持建峰化工、太极集团等大型企业共建区级物资储备中心,完善物资储备种类,提高物资储备利用率。发展物资协议储备,提高协议存储比例。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统筹应急物资管理,充分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提高应急物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水平。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回收、进退出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提升紧急运输能力。完善多式联运应急物资投放模式,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的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网络。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开展应急物资配送。落实紧急运输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核准程序,健全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

4. 加强灾后恢复救助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灾害救助所需资金和队伍建设工作经费。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人才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灾情管理,打造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整合灾后重建、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金土工程、地灾避险搬迁等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额度。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

   (五)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升应急综合保障专业能力

1. 强化应急科技支撑

强化科技力量支撑。以应急管理需求为导向,探索与涪陵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应急管理相关的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应急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预防、监测预警与控制、应急救援等技术合作与咨询服务,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为政府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

强化科技成果引用。落实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总体方案》,重点加强新型应急指挥通讯、智能无人救援、特种救援等方面的设备配备,持续加大适用技术装备配备力度,配齐各类消防救援车辆和器材,大力提升技术装备保障能力。

2.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和“平台化、服务化、组件化、共享化、标准化”要求,逐步将分散、异构的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整合,促进全区应急指挥平台系统融合,实现行业部门数据资源融合,对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形成监测预警“一张图”、指挥协同“一体化”、应急联动“一键通”、应急指挥“一张网”,打造全灾种、全过程、全覆盖多功能综合指挥平台,实现数据组合、信息融合。

完善应急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物联感知、卫星感知、航空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五类途径,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全方位、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为应急管理业务提供基础数据源。依托应急管理部应急云、重庆市政务云和涪陵区政务云,构建先进强大的“云数据中心”,为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五大业务领域提供先进、实用、稳定、可靠的云计算和云存储等服务。加快推进自然灾害辅助决策系统、值班值守系统、危化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系统,探索建立燃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

推动智慧应急建设。推进智慧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汇聚共享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数据,打造智慧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系统。推广应用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动网上执法、电子文书等新型执法模式。建设基于地理信息的灾情信息汇聚、现场动态研判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打通应急现场数据链,强化现场信息采集、现场组网,提高体系化作战支撑能力。推进非煤矿山、尾矿库、智慧工地、智慧森防、智慧消防等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3. 强化智能装备应用

提升应急管理装备技术现代化水平。加强基于5G、工业互联网等通信技术的矿山(井)、山林、特殊空间的物联网络技术装备应用,推进防汛、森林灭火、事故救援及特殊/危险环境条件下无人智能装备应用。推动主战装备器材小型化、轻型化和多功能化,提升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体携行和带载能力。

提升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水平。配足主战类装备,配齐应急通信、信息化、战勤保障等配套性装备,配全应对超常条件下灾害事故及特种灾害事故的专业化处置救援装备。加强应对大型自然灾害的专业化处置救援装备、森林灭火装备、水陆空一体化物资投送装备等的配备建设。配全配齐执法专业装备、执法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等。大力推进先进适用装备在生产安全部门、应急救援队伍试点配备和示范应用。

提高灾害事故风险防范物防技防水平。加强平战结合防救一体的防灾减灾装备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安全运行、重大基础设施等灾害快速响应技术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快速处置修复技术装备的应用。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感知和防范设施设备建设,重点加强化工生产、油气管道、矿山安全监测与智能预警装备应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换岗”行动。

4. 加强应急人才培育

优化应急管理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加强应急系统人才交流,建立机关、基层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应急管理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拓宽应急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选用标准。

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依托高校、学会和协会等优势资源,开发面向各类管理人员的符合涪陵区实际的应急管理、应急技术、应急救援培训课程。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管理。以重庆市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培训教育基地(涪陵)为主,涪陵区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共同参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基层网格员、特种作业、城市建设等人员培训。

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健全涪陵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完善领域分类,规范专家选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训机制。打造全区应急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技术支持、决策咨询、监督检查、事故调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六)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1. 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匹配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进一步明确基层网格员险情灾情和重大隐患报送、交通劝导、科普宣传、应急救援等方面工作任务。完善隐患和灾害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相关办法,保障志愿者权益。

2. 完善宣传科普教育体系

构建应急知识全媒体传播格局。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大纲,制定涪陵区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强化政治引领,注重宣传教育的通识性和特殊性。利用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渠道,开发具有涪陵特色的应急文化融合产品。

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完善应急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建设应急虚拟体验馆和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建立涪陵区应急科普资源库。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周”“世界急救日”等为主要载体,共同推动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打造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按照《重庆市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依托现有科技场馆、安全体验馆、灾害遗址、公园、旅游景点、应急培训演练基地、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等,探索打造一批集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科普平台于一体的“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

3. 完善多元市场参与机制

推动第三方技术服务。推动行业协会的发展,培育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鼓励其以独立法人单位开展评价、评估、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按照重庆市政府购买应急管理服务指导目录,适时制定涪陵区实施方案。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保障作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紧急运输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纳入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4. 加强区域应急协同联动

加强与垫江、南川、武隆、长寿、丰都等相邻地区协调联动,健全事故灾害跨区域、跨流域指挥调度、协同应对机制,加强事故灾害信息和应急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联防联控、经验交流、救援比武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加强事故灾害水域、空域、地域“三域一体”应急联动处置。开展跨域应急联合演练与力量合成演练。

5.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重庆市及涪陵区整体部署,积极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按照《重庆市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评审程序及创建标准》,制定涪陵区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方案。率先在江北街道、珍溪镇等推进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重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五、重点工程

   (一)风险监测预警工程

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涪陵区密切配合,摸清涪陵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

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和智能化监测预警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建设387处,探索运用综合遥感识别技术,实现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运用自动传输地质灾害监测仪器,探索实现地质灾害预警提前发布。

地震预警终端布设。充分利用地震预警业务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在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等重点单位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科学高效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天枢·智能观测系统建设。针对气象站点分布不均衡、综合气象观测薄弱的短板,在监测盲区、高山地区、重点旅游景区和气象灾害中高风险区域加密布设12个气象监测站,将30个两要素站升级为六要素站,织密由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国家气象观测站、77个区域气象观测站、长江航道观测站和农田小气候站相融合的涪陵空地一体化协同气象监测网,提升精密监测能力。

改造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工程。完成人民路、中山西路等道路雨污水管网整治,补齐城市排水设施短板,排水防涝应急能力建设有效提升。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面积3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8万人。

C、D级危房动态监测工程。聘用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采用智能化设备和人工监测的方式,对9栋C、D级危房进行监测预警。

涪陵城区桥梁及隧道监控监测工程。在城区桥梁及隧道安装高清360度智能球形摄像机、高清网络枪型机,安装裂缝监测系统、挠度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桥梁动态称重等系统,并铺设线材使其接入到涪陵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之中,实时监控桥梁及隧道安全运行。

   (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区域中心(涪陵)建设。根据重庆市统一部署,涪陵区配合,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突出救援支持、协同调度、队伍驻地、日常训练、教育培训、装备保障等功能,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

区域性应急中心指挥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应急综合管理平台,优化升级智慧安监信息化系统,建立应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智慧信息平台,并与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相融合;新建应急三维基础数据系统、森林洪水灾害救援辅助系统和全区应急物资装备调度管理系统。实现市、区、乡镇三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完善远程指挥功能、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实现指挥中心一网打尽、一屏通览、一键指挥。

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培训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应急逃生综合体验馆、800平方米队伍训练能力提升基地功能房、15000平方米训练场及器材存放地、1200平方米灾害培训体验中心,建成后能辐射周边区县,有效应急救援队伍水平。

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牵头为主建单位,企业参与的方式建设,主实训基地设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分基地设在符合区域产业特点和企业生产实际的大型化工企业。建设包括典型化工设备操作与检修实训设施、化工特殊作业安全技能实训设施、化工工艺安全实训设施、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实训设施、事故警示教育和伤害体验设施、配套培训研讨教室等六部分内容。建成后可服务周边企业,实现实训基地资源共享功能。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利用体育场(馆)改(扩)建中长期应急避难场所1处。在每个乡镇(街道)改(扩)建短期应急避难场所1处,共计27处。

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设涪陵区域应急气象保障中心,配置1辆气象应急保障指挥车,建设移动观测(车载)平台,配备激光云高仪、气象应急监测系统、应急服务保障系统、无人机气象监测系统和5套多要素应急(移动)地面气象观测设备,开展应急气象观测能力升级改造。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程

涪陵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集防火、防汛、救灾等一体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括库房、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等。

应急管理执法装备配备工程。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结合执法任务实际需求,为执法人员配备个体防护、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测量侦检等设备以及行业专用等装备。

   (四)智慧应急信息化工程

涪陵区智慧应急支撑体系建设。建设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和无线通信网;建成涪陵区应急管理云数据中心;应用国家危化、非煤、工贸等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系统,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集智慧安全监管和全区统一的事故灾害应急调度指挥于一体的应急综合管理平台。

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以预警大数据云平台为基础,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五个功能平台智能化水平,增加系统接入的监测数据种类,增强预警数据可视化显示能力。升级改造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业务平台,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平台和基于多灾种监测和风险隐患数据的部门研判会商平台。

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建立精细到乡镇、村庄、重点林区、乡村旅游区的无缝隙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实现预警信息面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和全媒体精准靶向快速推送。推进预警工作站村(社区)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预警工作体系和“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户、人”六级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着力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运行监测系统建设。面向全区道路普通货运行业建设安全服务中心,对企业和GPS服务商落实车辆动态监控责任进行监控,利用安全风险运行系统,提供中小普货企业安全服务,提升普货企业安全服务水平,对行业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

   (五)安全素养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培训。推进企业员工安全素养提升,到2025年全区安全培训不少于10万人次;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一线员工培训,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的具体行动中。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点工程有效落地,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政策支持

建立与应急管理任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应急管理必要经费,形成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措施。继续落实应急管理专项资金政策,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应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保障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对和应急管理重点项目的经费需求,落实重点项目建成后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资金。吸收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研究探索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储备金制度,为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和完善应急从业者待遇保障制度,研究符合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职业特点的职业津贴和值班补贴等特殊保障政策。

   (三)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检查评估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减灾委办公室对规划内容、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等组织开展中期监测评估和终期评估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制度,丰富考核评估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科学应对、妥善解决。强化评估结果应用。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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