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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2-00002
  • 主题分类
  • 政务督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政务咨询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1〕12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政务咨询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01-04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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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政务咨询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务必高度重视。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整合了原“阳光重庆”“群工系统”等互联网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功能,归并处理“12345热线”、“渝快办”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接收的政务咨询投诉,是全市互联网政务咨询投诉综合处理平台和督查问题线索收集平台。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是党委政府直接面对群众的重要“窗口”,政务咨询投诉的办理情况代表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办理好企业或群众的各类政务咨询投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明确办理机制。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坚持“属地优先、高效办理”原则,整合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力量,构建“一网联通、四级联动”的政务咨询投诉办理工作体系。区政府督查室作为全区政务咨询投诉办理工作统筹协调部门,负责办理工作的指导督促、综合协调等工作。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作为政务咨询投诉运行管理单位(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涪陵区指挥中心),负责政务咨询投诉分办转办、办理督促、运行监测、统计汇总、分析研判等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本单位承办事项开展调查核实、情况沟通、结果反馈等办理工作,并对办理结果负责,各乡镇街道还要加强对辖区村(社区)协助办理工作的指导。

三、做好事项办理。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自觉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政务咨询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8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1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属实、诉求合理、具备解决条件的事项,加大协调办理力度,积极推动解决并及时回复;对反映问题不实、超出受理范围或涉及与现有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符的,应耐心向反映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严格办理时限。重庆市“互联网+督查”系统在派出事项时开始计时(含“12345”热线等平台接收的政务咨询投诉),咨询类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非咨询类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做出受理、不予受理、转办、办结等决定,确保办件不超期。区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办理超期、办理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将结果纳入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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