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及时发现风险线索,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渝东新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渝东新城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2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公示。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