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优化全区社会组织结构,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确保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三、政策依据
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第39号令)、《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渝民发〔2012〕111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涪陵区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法》。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评估时间和内容
第三部分:评估对象及条件
第四部分:评估机构及职责
第五部分:评估方法和程序
第六部分:评估等级管理
第七部分: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