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确保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我局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第39号令)、《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渝民发〔2012〕111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涪陵区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
1.电子邮箱:1185631043@qq.com;
2.联系电话:023-87881213;
3.收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21号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4.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在线征集栏目填写意见(我要提意见)。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