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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涪陵区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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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344号)、《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395号)、《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国际消费发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涪陵区商务委员会代区政府草拟了《重庆市涪陵区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内容详见下载链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于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10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留下联系方式。

1. 电子邮箱:flswwsmk@163.com

2. 联系电话:023-72224894

3. 信件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818室区商务委商贸流通业发展科

4. 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板块“在线征集”栏目填写意见(我要提建议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重庆市涪陵区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344号)、《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395号)、《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国际消费发20241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助力重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培育建设涪陵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依托涪陵强大的产业基础、枢纽优势和服务能力,优化商贸消费供给,拓展流量消费场景,打造多元消费品牌,提升消费空间品质,构建开放消费格局,营造一流消费环境,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提升涪陵城市综合能级与核心竞争力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规划布局、制度保障、政策供给、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完善联动协同各方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推动消费供需优化升级。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发挥生态环境、区位优势、产业基础、营商环境好的基础,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特色,加强城市消费空间风貌管控,营造传统与现代相映相融互促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风貌,体现城市精神、展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以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平台、创新人才激发商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新领域新场景。促进商业与会展、文化、旅游、体育、金融等产业跨界融合,促进线上线下、内外贸融合,满足品质生活新需求。

坚持加强合作、辐射带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的供应链、服务链,强化国际通道建设,打造开放型消费平台,加强交通对接、规则衔接、产业共建、环境共塑、消费共促,强化涪陵对长江中上游、渝东南、黔北等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总体目标

1. 一个定位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与创新涪陵实践相结合、优化产业布局与加强区域联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涪陵战略支点优势、区位交通优势、资源禀赋优势、特色产业优势,聚力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商贸物流中心、交通枢纽中心、新材料制造中心”,努力把涪陵建设成为立足重庆、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特色度、美誉度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2. 发展目标

——提升国际知名度。吸引世界500强企业进驻数量取得突破,国际国内重大活动和展会数量超过5项,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数量达到7个,实现城市国际形象地位的影响力持续提升。

——提升消费繁荣度。提升城市消费能级,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800亿元,网络零售额实现30亿元。吸引境内外游客人数稳步增长,税收、就业贡献稳步提高。

——提升商业活跃度。建成2个市级高品质商圈、3个特色名街名镇,争创1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市级旅游休闲街区,累计培育中华老字号1个,重庆老字号7个。

——提升到达便利度。境内高铁里程和数量明显提升,全面建成“30分钟重庆、90分钟成都、3小时周边省会”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促进市政交通与商圈、商业街区、标志性景点的便捷互联。

——凸显政策引领度。突出政府统筹协调,建立高效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则,从企业培育、营商环境、金融支持、用地供给、人才支撑等方面,加强政策创新和规划引导。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核心优势,强化三类商贸消费供给

1. 发展大宗商品交易。深化推动农副产品发展,健全完善综合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推动粮油类、农副产品类大宗商品交易规模进一步提升,联合四川眉山打造全球泡(榨)菜出口基地。大力推动能源产品消费发展,发挥涪陵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引领作用,建设以页岩气为主的国内重要的现代清洁能源基地、以石油交割为主的大型能源中心,打造长江上游能源储运中心和交易中心。着力推动化工材料消费发展,加强磁性材料、特种纤维复合材料、化合物超细微粒、纳米新材料设计研发,推进精己二酸、聚酯切片、食品包装材料出口,强化先进材料产业对消费的促进作用。(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涪陵高新区、白涛工业园区、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局、涪陵海关)

2. 发展总部经济。充分利用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试点机遇,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吸引国内外头部,骨干珠宝、钟表类等贸易企业在涪设立全国总部、区域总部,同时积极在珠宝、钟表等零售行业上市公司中寻找线索并上门对接,招引具有产业链话语权和显著带动作用的总部及配套服务企业向涪陵集聚。充分利用现有总部经济企业产业基础,深度挖掘其区域结算地转移与扩展,推动以商招商,跟现有总部经济企业的加盟商开展广泛对接,引进加盟商自有企业以及加盟商合作友好企业入驻涪陵。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涪开设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招商投资局)

3. 发展生活消费品产业。主要发展食品类、汽车类、珠宝钟表、智能家居类生活消费品,围绕果蔬加工、休闲食品、农副产品、粮油、烟草、饮料、酒类等领域提供精深加工能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整车与核心零部件生产,鼓励涪陵区汽车销售4S店建立辐射渝东南的区域性销售中心,推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商场、酒店等配建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招引珠宝、钟表类企业在涪陵开设门店,培育发展纺织服装、日用化妆品、高档饰品、箱包等领域消费。鼓励家居家装主力卖场和品牌开展主题营销,引导家居行业开设个性化智能家居定制服务,充分挖潜家电消费的存量置换潜力,促进智能家居商品和家装服务消费。(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局)

   ()推进消费引领,拓展四大流量消费场景

4. 扩大旅游消费。持续打响“两江福地·神奇涪陵”文旅品牌,构建“一城一带三片三向”旅游发展新格局,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加快建设成为重庆旅游的新热点。打造大三峡旅游“始发港”和水陆“中转站”,提质建设大武陵山地景观旅游带,发展以历史文化、三线文化、榨菜文化、红色文化为主题的研学旅游产品。依托白鹤梁水下博物馆、榨菜历史记忆馆等核心文旅空间载体,建设涪陵文旅全媒体宣传矩阵,引导文化专家、网络大V开展虚拟讲解、精品短视频等数字化服务,加快发展“云旅游”消费业态,不断增强文旅消费的吸引力和集聚力。(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应用发展局、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

5. 促进节会消费。积极参加“进博会”“消博会”“智博会”“西洽会”等国际性展会,拓宽涪陵对外影响力。高水平举办中国重庆·涪陵榨菜产业国际博览会,创新开展“白鹤梁论坛”“世界榨菜产业创新大会”等国际性论坛,提升涪陵国际知名度。办优渝东南(涪陵)汽车文化节,丰富完善三峡库区龙眼文化节,培育梨花节、荔枝节、油菜花节、丰收节等节会,持续开展 “爱尚涪陵”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激发市场消费活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

6. 释放赛事潜能。积极争取承办国际象棋棋协大师赛(重庆)、全国国际象棋棋协大师赛(重庆)、全国英式7人制橄榄球比赛、全国国际象棋甲级联赛常规赛、跆拳赛等国际性涪陵马拉松赛、龙舟赛等重大赛事,持续策划全民健身“迷你马拉松赛”等群众体育赛事,通过打造品牌赛事吸引更多世界知名队伍和知名运动员以及外地游客来涪参赛或观赛,释放品牌赛事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7. 强化电商赋能。充分发挥涪陵作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的优势,依靠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体系,扩大电商消费流量规模。推进涪陵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涪陵邮政电子商务产业园和涪陵韵达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与升级,培育一批综合性本地龙头电商企业,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吸引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鼓励品牌设立“直播旗舰店”,支持涉农、加工企业在网上开设“旗舰店”。充分利用重庆涪陵综合保税区的特殊政策优势,高效运营涪陵进口商品展示交易馆,持续壮大跨境电商企业队伍,引导企业在涪设立线下体验店,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大数据应用发展局、)

   (三)加快精品培育,打造特色优质消费品牌

8. 唱响“人文涪陵”品牌。以“枳巴文化、白鹤梁题刻文化、易理文化、榨菜文化”涪陵四大本源文化为核心,打造“人文涪陵”文创精品,提升文创产业核心竞争力;强化红色资源、工业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保护传承,打造一批凸显涪陵文化内涵的旅游目的地;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推进榨菜传统技艺、传统中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向品牌化升级、向市场化发展;以白鹤梁题刻、龟陵城遗址、荔枝古道等申遗为平台,加强与世界文化交流和区域联动协作,提升涪陵文旅国际国内影响力。推动与西班牙伊尔斯卡斯市,埃及布海拉省拉西德市友好合作交流关系,持续提升涪陵国际影响力。(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外办;责任单位:交旅集团)

9. 擦亮“不夜涪陵”品牌。加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积极培育夜间消费市场,以南门山—高笋塘区域为核心,以金科美邻广场、泽胜中央广场、新世纪商都、重百商场,以及兴华中路、高笋塘路、人民东路、建涪路等沿线街店为重点,打造涪陵夜间经济核心区。以宝龙广场为核心,联动宝龙欢乐汇商业街区和“滨江印象”时尚烧烤街等为重点,打造宝龙广场夜间经济集聚区;以高新区CBD、百汇广场、攀华国际广场为重点,打造中央商务区夜间经济集聚区。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夜间购物节、深夜不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打造“不夜涪陵”生活节。(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10. 创新“美味涪陵”品牌。提升美食消费能级,发布涪陵美食地图,打造国家级、市级美食消费新地标。积极推广“中国榨菜宴”“涪陵榨菜鱼”“涪陵热油豆花饭”等地方特色餐饮品牌。创新培育增福土鸡、涪陵黑猪、胭脂萝卜、黄草山牛肉等地方特色生态食材。加快建设攀华集团西南预制菜产业园,鼓励结合美食原材料、美食技艺、美食文化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举办特色文化美食节,开展啤酒音乐节、火锅节、小龙虾等主题美食促销活动,释放美食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11. 打造“康养涪陵”品牌。借助“国家森林城市”特色品牌,实施绿色创建专项行动,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依托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以森林康养、食疗养生为主的康养基地,打造武陵山高山生态休闲商旅融合发展集聚区。借助全区丰富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发展医养结合型康养,加快建设武陵山、雪峰山、大顺中药材康养文化小镇,提速建设中医药康养示范基地,加快建设高端康养项目。依托江北独特的“山水”资源及深厚的“易理”文化,创建爻里小镇康养度假区。构建生态体验、休闲度假、温泉水疗、森林氧吧、高山避暑等生态康养度假业态,建设休闲农庄、养生度假区、温泉度假区、生态民宿等产品,形成生态养生大健康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

12. 培育“新质涪陵”品牌。突出“工业+消费”,以816工程、国药太极、乌江榨菜、川东造船为重点,培育一批特色工业旅游项目,建设工业历史博物馆,讲好工业涪陵故事,培育体验式工业消费新场景。突出“文化+消费”,依托巴国古都、理学圣地、榨菜之乡,传承历史文化根脉,丰富点易园、白鹤梁水下博物馆、榨菜历史记忆馆等文化场馆消费业态,培育文化消费新场景。突出“体育+消费”,拓展涪陵体育场、涪陵奥体中心等设施服务功能,联动大中小学体育场馆,办好体育消费季、体育消费嘉年华等活动,培育商体联动消费新场景。(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四)优化消费载体,提升城市消费空间品质

13. 升级高品质城市商圈。以江南、新区两大核心商圈迭代升级为引领,着力推动商圈品质提升。加快提质以“高笋塘—南门山”为核心,万达广场、中慧西街—澳洲城、宝龙广场为两翼的江南城区百亿级商圈,推动重庆五桂堂历史文化商业街区、金科美邻广场、易家坝、体育场等城市泛商圈的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核心商圈的辐射功能。加快拓展以“涪陵北站—新区CBD”为核心的高新区百亿级商圈,围绕不同消费群体,打造不同特色主题的消费体验中心。(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街道)

14. 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对标国内一流,精心打造长涪汇·巴国故都文化长廊,持续宣传好“书香涪州”“烟雨涪州”“缤纷涪州”主题,统筹优化升级南门山片区、五桂堂历史文化街区等两江商业文化景观带,打造具有涪陵特色的两江商业步行街,形成消费新地标。加快推进以万达广场、贵博东方明珠为重点的美食游乐特色街,以江南城区滨江大道沿线为重点的美食娱乐特色街,以稻香路—中慧西街—澳洲城沿线为重点的美食特色街。重点建设美心红酒小镇、816小镇等特色文商旅融合小镇。(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街道)

15. 完善社区商业布局。创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 形成便民生活综合服务街区。大力发展住宿餐饮、洗染、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业,完善菜市场、连锁综合超市等农副产品、日常消费品、家居用品、干洗等综合性生活服务业态。提升社区超市能级,加快品牌连锁超市导入,提升社区购物便利度;加大智能零售终端、智能末端配送体系在社区布设力度;持续优化早餐网点布局,新增早餐网点不少于20家。(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16. 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以微改造实现城市公共空间“点亮提升”,规划建设一批代表涪陵文化形象和现代风貌的文化设施,重点布局建设涪陵文化艺术中心、涪陵新区博物馆、中国水文博物馆,形成富有特质的城市文化标识。加强“两江四岸”标志性景观和整体风貌设计,打造北岩诗词半岛、江南音乐殿堂、江东美术长廊等艺术街区,美化各级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城市主干道沿线等城市环境,构建多样化高品质公共空间。(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

   (五)促进交流合作,构建联动开放消费格局

17. 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构建沿江立体综合交通运输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对外货运通道。加强铁路主通道建设,逐步构建“两枢纽九干线”,加快推进渝万高铁建设,加快推进渝宜高铁、涪武高铁前期工作,推进城轨快线C7线。努力建设“井”字型“二环十四射”网格式高速公路网,加快构建与主城中心城区“半小时通勤圈”,建设市域铁路和主城中心城区快速干道。加快建设长江中上游重要国际港口枢纽,积极拓展川东、黔北、渝东南等重要腹地,加快推进铁水、江海多式零距离枢纽布局体系,实现客运枢纽“零换乘”、货运枢纽“零换装”。(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委;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

18. 建设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大运量、低成本优势,助力重庆打造长江上游航运中心,联动沿江港口、产业园区和物流基地,开展大宗商品和进出口商品国际物流。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辅枢纽支撑作用,组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分中心,建立集装箱共享调拨体系,力争建立涪陵港集装箱专用堆场。完善龙头港枢纽港口功能,发挥“铁公水”联运优势,重点发展辐射长江中上游、渝东南、黔北地区的大宗商品、冷链物流等专业物流联运业务。扩大涪陵至钦州港铁海班列示范效应,探索开行至东盟国家的国际货运班列。(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涪陵海关)

19. 建设区域消费高地。深化涪陵与周边城市的联动,努力将重庆涪陵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进出口加工基地、西部独具特色的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促进国际消费的重要平台。联动川东、黔北、渝东南、渝东北、鄂西、湘西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发挥区域消费示范引领作用,在商贸、教育、医疗等重要消费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着力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重要商贸流通节点和重庆重要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区域教育消费高地和区域医疗健康服务中心,促进优质消费资源联动共享。(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卫生健康委)

   (六)完善政策配套,营造区域一流消费环境

20.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组团参加“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持续叫响做亮“(涪)服到位、(陵)零距离”营商环境品牌。严格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安心放心诚信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21. 提升消费服务环境。创建配套完善的消费服务环境,加强夜间重点区域出租车、网约车辆调配,深化消费便利化改革。规范使用公共场所国际化标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推动便利化服务设施改造。鼓励旅游景区、商业设施、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等消费场所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宣传推广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推进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等规范性创建工作,提升全区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

22. 创新对外宣传推介。做好涪陵时尚新锐品牌、老字号等本土品牌出海宣传。打造重点外宣产品,加大全球营销推广力度,促进海内外用户共建、共享、共同传播涪陵城市形象,讲述涪陵故事,增强涪陵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国际影响力。(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融媒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涪陵区商务委,负责涪陵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统筹谋划和组织推进,明确各成员单位组织分工,增强领导小组决策支撑和执行力。建立完善部门主要负责人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政策,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统筹协调,研究创新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涪陵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用地、金融、人才、水电气等方面支持,落实好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现代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传统零售转型升级、商贸流通主体培育、物流业和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举办促消费主题活动和赛事展会活动等。加大复合型创新型商业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加大传承老字号传统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吸引国内外优秀商业人才来涪投资创业。(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招商投资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对涪陵发展的重大意义。运用涪陵本地门户网站、新兴媒体等传播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加强宣传推广。分阶段、分层次梳理总结培育建设工作典型案例和有效模式,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做好宣传造势工作,建立属地化、专业化、国际化、精准化的推介矩阵,塑造涪陵城市形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融媒体中心)

   (四)加强评估考核。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纳入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年度目标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研究制定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考评方案,采取年度考评方式,对考核中绩效突出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项目单位、先进个人,予以正向激励资金支持,加强优秀示范宣传;对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不力、达不到进度目标要求的,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统计局)


附件

重庆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涪陵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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