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四好农村路”验收工作,我委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2017年28号令)、《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验收指南》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委反馈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1.电子邮箱:811413245@qq.com(我要提建议);
2.联系电话:023-72807096;
3.收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7号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建管科。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