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作用,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重庆市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决定对涪陵区36处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
二、意见反馈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意见反馈渠道
(一)电子邮箱:870978214@qq.com
(二)联系电话:023-72865421
(三)信件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兴华中路66号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四)在线留言: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板块“在线征集”栏目填写意见(我要提建议)
附件:1.《涪陵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2. 涪陵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地形图
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