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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涪陵区消防规划(2020—2035年)》的解读
日期: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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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编制背景

消防安全是城乡综合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应急管理和消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全区消防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成效显著,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党的十九大会议提出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新发展理念,为新时期涪陵区城乡消防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编制过程

2021年3月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下发《关于推进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支队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落实文件精神,会同专业机构,开展《重庆市涪陵区消防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同年9月2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涪陵区消防专项规划部门及专家评审会;2022年2月,向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征求意见;3月4日,在区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4月7日,提请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4月29日,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的审定。

三、规划编制依据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地方法规、标准,消防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涪陵区各级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 51080-2015);

   (四)《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五)《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

   (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八)《重庆市涪陵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

   (九)《重庆市涪陵区消防规划(2015—2030年)》;

   (十)《重庆市涪陵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在编);

   (十一)《重庆市城乡消防规划(2019—2035年)》(在编);

   (十二)其他各类城市规划、镇乡规划;

   (十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四、规划编制目的和意义

本次规划以在编的《重庆市涪陵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为编制基础,并作为支撑分区规划编制的专项规划之一。规划主动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要求,通过系统分析城乡建设用地分布、火灾规律与发展趋势,进行消防设施系统规划布局,充分进行空间用地协调保障,为下阶段全区消防设施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实施基础,确保有效提升全区消防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五、核心举措

   (一)强化消防站布局

按照《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的规定,以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强化消防队站布局和用地保障研究。规划在全区布局二级及以上消防站28座,其中水上消防站2座(含预控1座),特勤消防站3座,一级消防站20座,二级消防站3座。

   (二)整合区域性消防救援供能

整合涪陵区消防指挥中心、森林火灾救援训练基地和渝东战区战勤保障分中心等职能与核心的消防站进行融合,提升空间集约性和消防救援系统运行效率。

   (三)引导微型消防站建设

引导微型消防站进一步覆盖商场、宾馆、体育场、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和学校;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客运车站、码头;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发电厂和电网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其他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重要的科研单位;偏远乡村、集中居民点等。

   (四)完善其他消防系统规划

规划提出消防水源、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建设、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规划指引或方案等。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健全消防法制,加强对发展消防事业的领导工作;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消防设施空间需求,积极发展消防文化,建设消防主题设施;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统筹安排城区、镇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设全面覆盖多种形式的城乡消防力量体系;将规划纳入城乡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和管理工作,同步实施;健全完善消防救援装备体系,建设“全灾种”应急救援装备集群,增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种处置装备。

七、适用对象

所有单位和个人。

八、时限

截至203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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