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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99H/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涪陵区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科局发〔2023〕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涪陵区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字 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涪陵区科技项目立项与验收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的服务涪陵区科技创新工作,根据《涪陵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涪科局发〔2022〕8号),拟建立涪陵区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区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医院、企业、技术推广与科技服务有关事业单位中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自然科学领域专家。

二、入库条件

1.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和专业领域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造诣,或在近五年来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的一线科研、技术骨干人员,有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学者等,可适当放宽条件至中级或研究生学位专业技术人员。

4.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征集方式

专家信息征集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

单位推荐方式。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填报附件1和附件3,单位对专家信息真实性负责,盖单位公章。附件1需要交纸质件和电子档,附件3只交电子档。

个人自荐方式。填报附件2和附件3。附件2需要交纸质件和电子档(相关证明附件只交电子档),附件3只交电子档。

放宽条件者,需另填“放宽条件说明”(见附件4)。需同时交纸质件和电子档。

四、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此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

五、有关要求

1.由区科技局对推荐人员进行复审,按专业分类确定拟入库人选,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选,经区科技局办公会研究审定后,纳入“专家库”。

2.申请专家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以保证精准选用专家,提高咨询评价活动质量效率水平,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3.推荐单位负责对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审查有无科研诚信问题等。

区科技局科技资源科联系人:王丹阳,联系电话:72889151,电子邮箱:17265680097@163.com。


附件:1.涪陵区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单位推荐)

       2.涪陵区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个人自荐

      3.涪陵区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专业领域分类

      4.放宽条件说明



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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