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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
答: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问: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答:
答:1.建筑垃圾运输申请表(原件);2.建筑垃圾运输方案及与施工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协议(复印件);3.施工企业与消纳处理场所签订的消纳处理合同/协议(复印件);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材料份数均为1份。
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有哪些?
答:
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分散供养;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并由供养服务机构与入住特困人员签订供养服务协议。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其亲友、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并签订供...
问:申请特困救助供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答: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问:涪陵区城市供水 “一站式”服务平台接入开通了哪几个办理网点?
答:
答:目前已开通2个办理网点,一是区政务服务大厅(顺江大道6号);二是区自来水公司城区营业收费厅(涪陵区兴华中路71号)。
问:涪陵区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
问:哪些人可以领取重庆市2021年跨区域交通补贴
答:
答:当年到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
问:工伤医疗费由谁支付?
答:
答:职工发生伤害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先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 ;认定工伤后,参加了工伤保险并且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
问:居民养老保险中青年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
答:中青年参保人员目前年缴费标准有13个缴费档次,具体为: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四档400元、五档500元、六档600元、七档700元、八档800元、九档900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十三档3000元,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年缴费,当年选定申报的缴费档次必须在当年内完清费用。
问:涪陵区普通居民参加2024年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
答:涪陵区2024年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二档缴费标准为755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