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下达2025年第二批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预算的函》(渝环函〔2025〕326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生态环境 “以奖促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5〕38号)精神,现将2025年第二批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预算733.5万元下达你单位(预算金额及项目详见附件)。请你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项目监督管理,推动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补助资金按实际用途分别列报“211节能环保”下的“2110301大气”、“2110302水体”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请你们对照下达的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分年度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项目实施完成后,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报送项目总体绩效评价报告,并抄送我局。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项目储备、项目推进情况、预算支出进度等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附件:1. 2025年第二批生态环境 “以奖促治”项目法分配表
2. 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3. 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5年8月6日